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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版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大纲正式颁布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9-03-03 00:00:00.0  【点击量:12887】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委托,对《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实践技能考试部分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2005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实践技能考试部分),并已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正式发文颁布(卫医考委发〔2009〕2号)。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2009年版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大纲进一步突出了中医特色,强化了临床操作的测试力度,合理体现了不同类别、不同应试对象、不同层次考试的区别,进一步体现了考试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新大纲与以往大纲相比在考试内容及考试方式等方面主要有如下调整:

1. 取消了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测试的所有西医内容。

2. 取消了中医医师资格第一站辨证论治考试中的双重诊断要求,需要测试的西医内容,调整到第三站考试中作为必答题测试。

3. 合理调整、扩展了中医病证、西医病种的测试数量,将中医治疗具有疗效和优势的常见病、多发病,纳入了测试范围。

4. 扩展了针灸操作和针灸急症应用测试范围。

5. 进一步明确了针灸技术应用能力、针灸异常情况处理、拔罐操作、推拿技术操作的测试范围。

6. 将“病史采集”调整为“中医问诊能力”,在第三站中测试。

7. 调整了辅助检查结果临床判读测试范围。

8. 调整了各站考试题量和分数。

9. 在临床操作中进一步强调考生要在叙述的同时进行实际操作。

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大纲是医师资格考试中医、中西医结合实践技能考试的命题依据。2009年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将启用新大纲。请考生根据新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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