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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中心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02-01 14:31:45.0  【点击量:34858】

根据中心目前业务拓展情况,为更有利于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拟对中心内设机构及职责进行调整,调整后中心将内设7个处,其工作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处

负责中心人事、文秘、外事、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后勤等日常管理及有关公共事务工作。负责中心党务、纪检监察、工会、妇团、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中心保密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保密制度建设及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出国中医药类人员技术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中医外语水平考试工作及相关理论、技术方法研究。负责联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司室、相关行政部门及业务单位,协调沟通相关工作。

下设财务室。负责组织编报中心经费预算决算、统筹安排资金,负责财务出纳、报销、纳税申报、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信息统计处

负责中心承担的中医药各类考试的数据收集、统计分析与评价、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国家中医药考试工作基地的管理协调及专家库等建设工作。负责中心网站建设与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中心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采购、维护、管理及技术支持与培训。负责中心保密技防及题库保密技术支持工作。负责相关课题研究。负责联系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协调沟通相关工作。

三、医师资格考试一处

负责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命审题、组卷、试卷送印、题库建设工作以及大纲修订、考试用书编写等相关工作。负责相关考试理论、技术方法及课题研究。负责联系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等相关单位,协调沟通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命题相关工作。

四、医师资格考试二处

负责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包括考试报名、试卷印制发送及回收阅卷、实践技能考试培训与考官管理、分数线划定、雷同率分析通报等相关工作。负责相关考试理论、技术方法及课题研究。负责联系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及各省医师资格考试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协调沟通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工作。

五、技术资格考试处

负责组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的中医药专业考试的命审题、组卷、试卷送印、题库建设工作以及大纲修订、考试用书编写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考试工作;负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省级中医药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考试等任务;负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国(境)外中医药考试命题技术支持及相关工作。负责相关考试理论、技术方法及课题研究。负责联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司室、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协调沟通相关工作。

六、职业技能鉴定一处

负责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命审题、组卷、试卷印制、题库建设工作以及标准制定、教材开发、鉴定站申报等相关工作。负责中医药行业职业大典修订工作。负责相关考试理论、技术方法及课题研究。负责联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等相关单位,协调沟通相关工作。

七、职业技能鉴定二处

负责中医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审核、考场检查、考务督导、分数汇总等相关工作;负责鉴定站管理、考评员培训及管理、督导人员培训及管理、证书制作及发放等相关工作。负责申报并组织开展各类技能竞赛。负责相关考试理论、技术方法及课题研究。负责联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等相关单位,协调沟通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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