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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制剂工》教材初审会议在京召开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11-30 11:31:37.0  【点击量:5856】

2018年11月21日至22日,国家职业资格“药物制剂工”水平评价鉴定教材初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邀请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鉴定中心姚春生处长、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濮传文、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药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董玲,以及来自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安徽、四川、贵州等地中医药大学、研究院、职业技术学校、中医药企业专家参加。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陈伟,局人事教育司副司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王振宇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心筹建的国际合作处负责人左艇主持,濮传文副主任作为专家组长主持会议研讨。

王振宇在开幕式上代表中心对各位领导和专家的莅临表示感谢,并指出,在各位专家的共同努力下,中心承担的三个职业工种标准的制定工作得到了人社部的高度认可,按进程适时向社会公布。药物制剂工作为三个职业工种之一,其鉴定教材的编写内容较多、难度较大。此教材将应用于药物制剂技能人才水平评价,首先要把握好教材内容的难易度,符合鉴定不同级别技能人员职业活动能力的需要。再者,要严格把好教材的质量关,在充分体现国家要求和社会需求的同时,要具有行业指导性和实用性。

姚春生对《药物制剂工》鉴定教材编写的前期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指出,国家将建立终身职业技术培训体系,《药物制剂工》鉴定教材是国家级的教材,具有权威性、引领性和行业指导作用。教材编写中应围绕职业活动中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充分体现其实用性。教材中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兼备,但着重在实践操作上。职业鉴定教材不是教科书,专家应按照技能人才应达到的职业能力来审定教材,既要够用又要实用,遵循成人教育培训理念。教材是题库建设的基础,应为题库建设作好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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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鉴定一处高靖处长介绍了中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以及药物制剂工国家标准的完成情况。高靖对下一步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试模式作了介绍,同时指出《药物制剂工》教材与其对应的国家标准密不可分,教材是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重要依据,药物制剂工包括的工种剂型多、工艺复杂,教材与标准的编写过程一样,都需认真细致。与会专家应带着责任和担当精神将教材编写更具行业和地域代表性,成为精品教材。

本次会议专家团队增加了大专院校、职业院校和知名药物生产企业的相关专家,目的增加鉴定教材的可操作性。会议在专家组长濮传文的带领下,分两个小组对教材的框架结构与内容进行讨论,并就教材中存在的关键点和问题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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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在会议总结中强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材编写工作是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实施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由中心统一组织,以职业技能评价标准为依据,目的评价出“结构合理、层次适当、能力适中、安全可靠”中医药职业技能队伍。各位专家应站在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和满足社会需要高度认识这项工作。陈伟提出:1、要充分把握鉴定教材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鉴定考试标准,内容覆盖国家职业标准所有内容,求同存异,确保完整性和可评价性,把好教材内容关。2、坚持共通性与特殊性,把握好教材适用人群、五个级别的层次区分,注重不同难易程度,避免重复和交叉。3、教材编写目标要明确,既确定学习内容和深度(教什么),又揭示教材各项知识与技能关系,考虑教学顺序(如何教)。4、教材所含知识点与命题工作要紧密相联,与题库建设相呼应。陈伟主任同时对会议提出了保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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