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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重 声 明
发布者:鉴定中心  发布日期:2017-09-19 17:32:24.0  【点击量:22383】

近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鉴定指导中心)陆续接到关于“民族医医师资格”、“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康复理疗师”、“带电推拿技术师”、“健康管理师”、“调理保健师”性质及真实性等问题的咨询与举报。经调查发现,确有个别培训机构存在过度夸大虚假宣传和误导言辞,混淆概念,甚至冒用我中心的名义,违规收取考生高额费用现象,以及部分机构伪造我中心印章制作假证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局认证中心(鉴定指导中心)形象。为此,认证中心(鉴定指导中心)郑重声明:

一、认证中心(鉴定指导中心)从未颁发过《民族医医师资格证》、《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证》,且国家并无《民族医医师资格证》,也从未委托过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举办民族医、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学术交流会及考前培训班。

二、认证中心(鉴定指导中心)从未颁发过“康复理疗师”、“带电推拿技术师”、“健康管理师”、“调理保健师”、“中医药行业职业规范化培训技能证书”等职业资格证书。当前,国家对职业资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国务院于2017年9月12日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其中涉及中医药行业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仅有“保健调理师”、“中药炮制工”、“药物制剂工”三项。

三、关于认证中心(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中医药考试和鉴定工作相关信息已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定期公布,请广大公众关注相关网站,注意识别此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同时,认证中心(鉴定指导中心)保留向相关侵权责任人和单位追究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的权利,并以涉嫌经济诈骗向公安部门报案。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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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律师履行法律程序,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向北京市公安局就涉嫌经济诈骗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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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律师履行法律程序,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向北京市公安局就涉嫌经济诈骗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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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律师履行法律程序,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向北京市公安局就涉嫌经济诈骗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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