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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网站撤销职业技能有关信息的说明
发布者:认证中心  发布日期:2018-08-08 14:43:31.0  【点击量:16354】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清理违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活动,2017年9月人社部出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目录清单内中医药行业仅保留了三个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保健调理师、药物制剂工、中药炮制工。同时规定: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坚决防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死灰复燃”,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中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300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医药各类培训和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18﹞91号)以及中央巡视整改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之前(2017年9月)涉及的中医药职业技能鉴定发文、考试、培训、查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分批分期从网站撤下相关内容,更新工作信息。请需查询证书信息的人员尽快登陆打印(截止日期2018年8月31日)。

特此说明。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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